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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北京师范大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及其他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5     访问次数:

各学部、院系分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基本状况,并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内评奖评优及团费收缴工作的依据,为切实提升基层团支部活力打好根基,现就2016年度北京师范大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及其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内容

在已有统计数据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级团组织信息更新和新建团组织、新发展团员的数据采集工作,查漏补缺、修正完善,确保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全面准确。

1.做好团的各级组织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要完整,要按照团组织隶属关系,逐级采集,所有团组织全部纳入统计,最基层组织应为团支部。

2.做好新生团员信息采集工作。各分团委(团总支)要更新在校学生团员的基本信息,及时采集2016年9月新入学学生团员、新发展学生团员的基本信息。

二、统计报送要求

1.各分团委(团总支)应指导所属各团支部认真填写《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团支部使用)》(附件一),电子版统一按照“XX学院(系、学部)XX团支部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命名 。

2.各分团委(团总支)应根据各团支部统计信息认真填写《2016年团员情况统计》(附件二),电子版统一按照“XX学院(系、学部)2016年团员情况统计”命名。

3.请各分团委(团总支)于9月28日(周三)17:00前,将《2016年团员情况统计》、《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团支部使用)》(只需提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zongjiepingyou@126.com,《2016年团员情况统计》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邱季端体育馆130室)。

三、工作要求

1.各分团委(团总支)要完整、准确统计所属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在统计信息前应对团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

2.各分团委(团总支)要对硕士、博士研究生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给予充分重视。

3. 各级团组织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团员,应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其他有关工作

各分团委(团总支)应以此为契机,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共青团中央改革及其他关于基层团组织建设有关文件(附件三、附件四),并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执行。

同时,校团委将于9月底组织全体新生团支书开展团史团情、基础团务等培训工作,通知会另行下发。请各分团委(团总支)尽快组织选举新生团支书,届时配合开展其他有关工作。



联 系 人:李金东  孙薇薇

联系电话:58802178

电子邮箱:zongjiepingyou@126.com

校团委组织部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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